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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诗歌?
诗的功能将等效原理从选择轴投射到组合轴上。
罗曼·雅各布森,“结束语:语言学和诗学”
那些把诗歌和散文区分开来的巧妙的词语组……
塞缪尔·约翰逊,《德莱顿传》
18世纪的批评家,比如威廉·达夫、卢梭、赫尔德(Herder)和他们的间接继承人(包括黑格尔),认为我们应该问什么不是诗。在几乎所有的文学形式和社会中,诗歌形成得最早。散文是对诗歌的一种刷减,可以说是一种更专门的形式,是文明的副产品以便促进更抽象更专业的交流。许多18世纪的理论家认为,诗的先行性使它成为了一种更“自然"的话语。因此,用新修辞学家的话来说,诗歌应该展现出“一种表达感情的自然语言”,并强调情感的“自发性”。除了反对新古典主义理论确立的所谓的不自然的措辞,诗歌涉及的内容更多。这里的论证使用了人类学和语言学相结合的论点,诉诸于对遥远的时空和人性假设的研究。雪菜在他的《为诗解护》中总结了几十年来的推测:“在社会的萌芽期,每个作家都必然是诗人,因为语言本身就是……每一种接近源头的原始语言本身都是一首循环诗的混沌状态:内容丰富的词典编撰和语法的区分是后世的作品。”诗歌试图消除文明的虚假精致或不满。
不过,技术和形式上的区别也普遍存在。法国批评家争论散文和诗歌的界限,这里插入一个德莱顿认为有用的中间术语:有节奏的散文。在《贵人迷》中,莫里哀嘲弄了这场辩论愚蠢的一面。罗兰·巴特在他的散文《有诗意的写作吗?》(IsThereAnyPoeticWring?)中再次提了这场争论:在法国传统的“古典主义时期”,巴特认为,“散文和诗歌类似于函数,它们的不同可以衡量。它们之间的差异不亚于两个不同的数字,相近却又不……如果我用散文这个词作为最小的语言形式,最经济的思想载体,并且如果我用字母a,b,e代表语言的某些属性,这些属性无实际用途,却有装饰作用,比如节拍、韵律或常规意象,那么,所有的语言表象都将在茹尔丹先生的两个方程式中得到解释:
诗歌=散文+a+b+e
散文=诗歌-a-b-e
由此可以清楚地看,诗歌总是与散文不同,但是这一差异并不是本质上的,而是数量上的。因此,这种差异不会损害语言的统一性,它是经典教条中的一项。
华兹华斯年的《序言》比茹尔丹先生发表的更晚且更大胆,文中主张,散文语言本质上是诗歌语言。然而,柯勒律治指出,华兹华斯所说的“语言”很大程度是指词汇或措辞——单个词本身,而不是它们的特定组合。这是至关重要的,因为即使撇开节拍的存在,华兹华斯也不会把诗或韵律文章与作品等同或视为一样。此外,在一场已经参与的反对诗歌措辞的战斗中,华兹华斯看到了更大的猎物:“这种诗歌和散文的对比区分,而不是更哲学意义上的诗歌与事实或科学的对比区分,给批评带来了许多混乱。”诗歌是知识的呼吸与更美好的精神,雪菜持有这种信念,柯勒律治也是如此我们记得,柯勒律治将诗歌定义为一类作品,与科学不同,其直接目标不是真理,而是愉悦。华兹华斯主张的主要区别,以及《序言》对于整个浪漫主义最具代表性的看法,不是写作形式之间,而是认知形式之间的区别。这种区别首先是哲学上的。对于柯勒律治来说,正如我之前提到的,第一个能够写出真正的哲理诗的诗人是华兹华斯,这不足为奇。
在后古典时期,诗歌遇到了几个相互抵消的压力。诗歌变得或多或少的专业化了。它反对诗歌语言,但是倡导诗歌知识。在某种意义上,诗歌的“语言”可以被视为本质上是散文的语言——诗歌用语学说日渐衰落了——但它的功能和意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可能脱离事实和系统理解。要解释诗歌与散文中特定个别词的本质共性,并认识到它们在通往知识的路径上的分歧,因为那是不同类别的作品表达的知识,唯一的方式是把词语的组合提升到一个新的重要级别,不再把比喻视为意义的点缀或装饰,而是把比喻当作一种带来新意义和知识的语言应用。近来大众